湖南高职单招改革有哪些?

2024-11-16 11:34:31

湖南高职单招工作也在逐渐的进行着,一部分想要参加高职单招的学生们也开始了对各个省份的高职单招学校开始了逐步的了解,那么湖南高职单招改革有哪些呢?

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

1、突出职业教育特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2、完善文化素质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完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省级招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等方式。

二、各地要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继续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

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综合考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院校和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

三、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省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

2、健全多级监督管理体系。

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健全国家、地方、学校、社会多级监督的工作体系,加强对分类考试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管理。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1.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办法。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认定、折算等办法,指导高职院校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完善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录取办法。

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各地要推进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招生录取中探索使用。

3.完善面向特殊群体的录取办法。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相关规定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做好相关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相关高职院校按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面对以上的这些湖南高职单招改革政策,学生们不仅仅要做到了解还要根据每个学校不同的要求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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