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单招

2025-02-13 21:54:21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2025年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以下简称“农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娄底市委组织部调整村干部定向生培养政策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农管”专业是娄底市委组织部委托我校开办的村干部定向培养班,只招收娄底市户籍考生,学生毕业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2、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伍军人,不招收其它社会人员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形式

1、2025年“农管”专业招生计划:90人。

2、招生形式:通过单招形式进行录取。

三、考生报名

1、考生须取得2025年湖南省高考报名资格方可报考,没有填报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2、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考试费缴纳时间为2月28日-3月2日。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完成自助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

3、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6日-7日登录学校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1dzy.best-edu.cn/.

四、资格审查

1、考生须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中学(职中)政审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2、资料审核方式

(1)现场审核:设娄底职院综合校区综合大楼209室咨询电话0738-8360973.

(2)网上审核:所有证明材料原件须扫描打包,统一发送到学校指定电子邮箱1dzyzjc@163.com备查。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姓名+联系电话”

3、外地市户籍、体检不合格,以及受到违纪违法处分的考生,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4.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单招考试

1、单招考试时间:2025年3月8日。考试地点:娄底职院(详见学校颁发的单招准考证)。

2、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退役军人、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类别组织考试

3、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4.考试内容和考试大纲(详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及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专业优先原则。

2、根据各类别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及比例,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合格标准与学校其它专业单招要求一致。

七、政策待遇

1、严格按照娄底市委组织部关于村干部定向培养“一村一生”的要求进行,即一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只培养1名定向生。如同一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出现同时多人报考并上线情况,则按单招综合考试成绩择优选拔培养第1名,按退役军人、艺术体育特长生、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顺序进行选拔培养。

2、对目前尚没有村干部定向培养生的行政村(农村社区),娄底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农管”专业毕业生到户籍所在行政村(农村社区)担任定补干部;如行政村(农村社区)已有定向培养生(含在读),考生仍然要求报考“农管”专业,市委组织部不负责推荐工作。近年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生各行政村(农村社区)分布情况见附件。

3、2025年招收的“农管”专业学生不享受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三免一奖”政策,但学业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参加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我校“农管”专业学费标准为3000元/年,住宿费、书籍费等杂费按实收取。

4、2025年招收的“农管”专业学生不再与娄底市委组织部和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

八、监督管理

1、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我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2、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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