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4-11-12 11:55:35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地址:老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原宝马西路);新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15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体、高职专科为补充)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中考试命题、组考、阅卷、成绩计算等考试工作。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9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两个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总计划为171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如下表,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下述专业中任选。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1

软件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70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75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70

4

软件技术(Java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448

5

软件技术(安卓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6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7

软件技术(智能软件开发方向)

8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9

大数据技术

60

10

经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00

11

现代物流管理

50

12

电子商务

60

1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80

14

现代设计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游戏美工方向)

110

15

动漫制作技术(三维动画方向)

16

广告艺术设计

50

17

室内艺术设计

50

1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80

19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30

20

建筑室内设计

82

21

建设工程管理

100

22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数字化(BIM)软件二次开发方向)

23

工程造价

62

24

中兴通讯学院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72

25

现代通信技术(5G智能网方向)

61

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自选﹚

按相应专业确定

﹙10﹚          已列入专业计划中

合计


1710

★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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