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免考要求是: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是学分≤原所学课程的考试。
2、想要申请湖南自学考试公共课免考,需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之后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审核批准,审批过关之后才属于真正免考。
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湖南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