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县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4-11-24 13:59:27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潭县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潭县教通〔2024〕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县继续实行“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按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1%划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79分。普通高中学校常规生(不含自主招生、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学  校招生计划常规生最低分
湘潭县第一中学1350(含海航生55人)920.5
湘潭县第二中学650773.5
湘潭县第四中学550711
湘潭县第五中学660799.5
湘潭县第九中学650750.5
湘潭县第十中学450680
湘潭凤凰中学1050801.5
湘潭云龙中学550879
湘潭天易高级中学400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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