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7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以下称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称二类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0%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10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70 | 5500元/年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5 | 7800元/年 | |
移动应用开发 | 三年 | 50 | 4600元/年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50 | 46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三年 | 30 | 7500元/年 | |
智能制造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50 | 7800元/年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50 | 4600元/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60 | 4600元/年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0 | 460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0 | 4600元/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80 | 3500元/年 |
电子商务 | 三年 | 80 | 3500元/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50 | 3500元/年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25 | 3500元/年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80 | 3500元/年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10 | 4600元/年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30 | 4600元/年 | |
总计 | 1000 |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0人,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计划10人,体育特长生计划12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考生只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转入单招普通类考生计划或普招计划;退役军人考生、社会人员考生、艺术特长生要求跟普通考生一起进行全日制在校学习与管理)。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实际参考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一类考生、二类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再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允许任选1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